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80.36.2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
單位名稱 | 秘書室 |
機關地址 |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縣府路1號1樓 |
聯絡人 | 李佩恩 |
聯絡電話 | (03) 3322101 #6105 |
傳真號碼 | (03) 3347180 |
電子郵件信箱 | 10009360@mail.tycg.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2102315 |
標案名稱 | 113年度公務車租賃採購案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
財物採購性質 | 租賃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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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2,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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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預計金額 | 2,200,000元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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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以2年為主,最多不超過3年;每期以1年為上限。
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570萬元整。擴充期間所需租金以逐年編列預算支應,需俟機關法定預算通過方可執行,如無編列預算時,契約即終止。
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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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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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2/10/2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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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2/11/07 09:00 |
開標時間 | 112/11/07 10:00 |
開標地點 |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北路83號3樓開標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北路83號4樓(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秘書室)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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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自113年1月1日零時至113年12月31日24時。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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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2) 資格審查應附證明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業項目需具車輛租賃)、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信用證明、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3) 規格審查應附證明文件:型錄或其他規格證明文件(影本,請協助依據本案規格審查表註記編號並以螢光筆標示清楚。)。 (4) 價格審查應附證明文件: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投標價格清單(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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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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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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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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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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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