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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88178332
機關名稱 臺北表演藝術中心
單位名稱 臺北表演藝術中心
機關地址 111 臺北市 士林區 劍潭路1號
聯絡人 黃國唐
聯絡電話 (02) 77563800 #1735
傳真號碼 (02) 77563899
電子郵件信箱 sonic.huang@tpac-taipei.org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TPACPM1120211
標案名稱 臺北表演藝術中心113年度駐點保全服務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3 - 調查及保安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3,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滿後,如所得標廠商履約良好,徵得廠商同意後,後續擴充1年,依原契約之條件及金額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免經議價程序。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臺北市政府
補助金額
23,000,000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10/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21 17:00
開標時間 112/11/22 10:00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劍潭路1號 10樓100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障中心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劍潭路1號 管理部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2月31日至113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臺北市政府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I901011保全業
三、納稅證明下列證明文件擇一
(1)營業稅繳稅證明
(2)所得稅證明
四、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依政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事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滿後,如所得標廠商履約良好,徵得廠商同意後,後續擴充1年,依原契約之條件及金額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免經議價程序。 一、本案開標日係為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始可進入後續評選作業,其評選結果經本中心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後,由本中心另行通知審查合格廠商辦理評選作業。 二、開標、評選當日如遇天災等不可抗力而致開標、評選當日本中心停止上班時,順延至本中心正常上班之第一天同時間辦理,不再另行通知,其他詳如招標文件。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 112年10月31日,逾期機關不予回復,並以書面通知廠商。 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時間為112年11月3日前。 其他說明 ※洽辦單位名稱:臺北表演藝術中心 有關履約內容及評選須知、需求說明書、現場簡報及評選等事宜 聯絡人:黃國唐 電話:02-7756-3800轉1735 採購文件內容及其相關事項。 聯絡人:林孟辰 電話:02-7756-3800轉1825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表演藝術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