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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1.5.24
機關名稱 連江縣環境資源局
單位名稱 連江縣環境資源局
機關地址 209 連江縣 南竿鄉 復興村214-3號
聯絡人 李宗益
聯絡電話 (0836) 26520 #128
傳真號碼 (0836) 25387
電子郵件信箱 bb1005.smart@gmail.com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C005
標案名稱 「南竿三期海水淡化廠營運期成效評估」委託專業服務勞務採購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5 - 與科技工程有關之顧問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10/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06 17:00
開標時間 112/11/07 10:00
開標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4-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4-3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南竿三期海水淡化廠營運期成效評估」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型態:得為學校(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機構、法人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二)相關證明文件:登記或設立之證書、納稅證明文件(依規定毋需繳納者免)。
(三)備註:
1.營業登記或設立應具有環工及水利等執業項目。
2.廠商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領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專業技師執業執照(受聘於投標廠商技師之執業執照,執業執照之執業機構須為投標廠商)。
3.廠商為技師事務所,須領有專業技師執業執照、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廠商為公、私立大專院校者,不需檢附上述相關證明文件,惟需出具該校參與本案之授權書或公文。
5.廠商於近5年內須有海水淡化廠之專案履約管理或技術諮詢或設計監造實績。
6.有違反政府採構第一O三條第一項所規定者,不得參加投標或做為決標對像或分包廠商。本採購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款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7.違反政府採購法刊登於採購公報或觸犯法令遭主管機關停權處分者,招標機關應拒絕其參加投標,但其原因已消滅者不在此限。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履約保證金額度:無 2.保固金額度:無 3.廠商應於服務建議書(附件)內,提出截至招標公告日止5年內國內海水淡化廠設計監造或專案履約管理之實績證明。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5.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連江縣環境資源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連江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七十六號、電話:0836-25330、傳真:0836-25021)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