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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2.27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機關地址 116 臺北市 文山區 景隆街22號
聯絡人 工務組採購課
聯絡電話 (02) 29340505 #113
傳真號碼 (02) 29343635
電子郵件信箱 d6020204@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6021200001
標案名稱 台中電廠單身備勤宿舍房屋新建工程案西移地質鑽探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5 - 與科技工程有關之顧問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245,95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二項情形重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公告日 112/10/23
原公告日 112/10/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11/02 17:00
開標時間 112/11/03 10:3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甲⽅書⾯通知⼄⽅開⼯⽇起120⽇內全部竣⼯及詳⼯作說明書4.⼯作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台灣電⼒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技術服務契約標準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餘詳廠商投標須知附件-附件1。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次更正公告係補上傳本案「工作說明書」,無其他異動。 二、本次為重行第1次招標,須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可開標。 三、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更正為新臺幣2,245,950元,上述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均含加值營業稅,採購及預算⾦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為新臺幣2,139,000元。 四、廠商投標標價以不包含加值型營業稅為準,開標時以不包含加值型營業稅⾦額辦理比減議價,以不包含加值型營業稅⾦額辦理決標 五、履約保證⾦:新臺幣20萬元整。 六、電⼦領標廠商之投標封請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提出 七、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其他]: ⼀、投標廠商標函應於112年11⽉2⽇17時前寄達或專⼈送達臺北市文⼭區景隆街22號⼯務組,逾期無效。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投標⽇或截⽌收件⽇,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停⽌辦公時,則以次⼀辦公⽇之同⼀截⽌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三、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開標⽇,或通知之決標⽇,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停⽌辦公時,則以次⼀辦公⽇之同⼀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同時定有截⽌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投標時間遇停⽌辦公⽽延期時,其開標時間按⼆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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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