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85313165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
單位名稱 總務室
機關地址 302 新竹縣 竹北市 生醫路一段2號
聯絡人 張素嬌
聯絡電話 (03) 5326151 #526609
傳真號碼 (03) 5437288
電子郵件信箱 G08076@hch.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GT123160
標案名稱 113年團體外套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82 - 成衣, 毛皮服裝除外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0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98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10/20
原公告日 112/10/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300新竹巿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總務室2F)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11/09 17:00
開標時間 112/11/10 09:00
開標地點 新竹巿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新竹醫院宿舍區32號2樓採購組)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99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竹巿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總務室2F及收發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樣衣確認後次日起90日歷天內完成成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資格審查: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
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2、最近一期營業稅繳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二)規格審查:
  1、請詳讀「113年團體外套規格」需求規格說明、投標廠商評選須知。投標廠商須依需求規格說明提供企劃書紙本乙式10份,與相關文件,如有缺漏視為規格不合格。
2、廠商於評選會議時,須依「113年團體外套規格」需求規格說明,打製樣衣至少一款、色布(卡)至少2色送審。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投標文件需檢附製造廠商名稱及地址、尺寸、產地、洗滌標示及成分等資訊應標示完整,且符合CNS15290紡織品安全規範(一般要求),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當佐證。 二、「簡報及詢答」注意事項如下: A、每家簡報時間15分鐘,現場詢答採統問統答方式進行,答詢時間10分鐘,委員提問時間不計入。簡報及答詢結束前2分鐘按鈴聲1聲,截止時按鈴聲2聲,受評廠商應即停止發言。 B、本院提供簡報時之個人電腦、投影機與螢幕及110V電源,其他簡報所需設備受評廠商須自行攜帶並負責其相容性。 C、受評廠商簡報資料以服務建議書原有內容表達為主,不得更改原投標文件內容。如現場另外提出變更或補充資料者,該資料不得納入評分。 D、受評廠商於審查會議時,應由公司負責人或本案負責人(請檢附證明)出席並負責簡報,出席簡報總人數不得超過2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