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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47.1
機關名稱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單位名稱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機關地址 116 臺北市 文山區 興隆路3段296號
聯絡人 王敏利
聯絡電話 (02) 22399201 #266426
傳真號碼 (02) 22399285
電子郵件信箱 minliwang@cga.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CGA113015
標案名稱 113年度署區委商清潔維護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81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0/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0/30 17:00
開標時間 112/10/31 10:0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3段29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3段296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廠商應於113年1月1日(或決標次日起,以日期後者為主)至113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2.各履約項目之履約期限詳採購規格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得以列印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本署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98.4.14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 (二)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三)其他證明文件:若投標廠商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廠者,應檢附依規定許可設立或公設民營辦理身心障礙福利業務之證明文件或辦理身心障礙福利業務之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立案證明文件或依規定設立或接受委託辦理庇護性就業服務之機構、團體立案證明文件。 其他事項: (一)開放會勘,如投標廠商若有現地會勘需求(會勘地點:全署清潔維護區域,如圖說),請於本案公告期間洽本署辦理,惟為辦理投標前置作業,本署不協助安排截止投標前1日之後的會勘行程及作業(連絡人:林秀芳視察,電話:02-22399247轉分機266623)。 (二)本清潔服務案依「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第3條第2項,屬適用向身心障礙廠商優先採購之項目。投標廠商若非屬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庇護工廠者,應辦理事項如下: 1、標價清單載明得標後,預計分包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庇護工廠之金額比例(須達5%以上),其分包項目須於決標次日起15日內載明於分包計畫,送本署秘書室審查。分包廠商施作各項履約標的應檢附之相關許可證或人員訓練合格執照等資料,依採購規格書各履約事項之規定辦理。※未填列上開分包比例,或分包比例低於5%,均視為不合格標。 2、 得標後依所列項目及比例,就衛生福利部於「優先採購網路資訊平台」所公告之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廠,選擇適當之機構或團體分包簽約(得由本署代廠商至優先採購網路資訊平台公告),並於簽約後檢附相關佐證資料供本署備查;若無法覓得適當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分包,亦檢附正當理由之佐證資料供本署備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海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電話:07-3382118、傳真:07-3382906)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