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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21.100.12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區兒童之家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區兒童之家
機關地址 403 臺中市 西區 大明街27號
聯絡人 張家榮
聯絡電話 (04) 22222294 #114
傳真號碼 (04) 22222540
電子郵件信箱 eric@crch.mohw.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10001
標案名稱 113年度家童暨員工團膳業務外包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06.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慈善機構或受刑人之財物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06.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非營利組織或受刑人之貨品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06.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慈善機構或受刑人之財物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8,509,8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10/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403臺中市西區大明街27號(行政室)
0元,請事先告知,以利準備領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06 17:00
開標時間 112/11/07 10:00
開標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大明街27號慈暉大樓五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5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衛生福利部中區兒童之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廠商低價搶標,得標後不願履約之情形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得標後能順利完成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大明街27號(守衛室或行政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 詳契約書第五條(一)6.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營業項目須為「F501060 餐館業」、「F501990 其他餐飲業」、「C199030 即食餐食製造業」等與採購標的相關者,或具本項採購標的履約能力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廠商須依據資格審查表所列提供廠商投標聲明書、招標投標及契約三用文件等資料。 2.本案聯絡人 郭小姐 04-22222294#230 張先生04-22222294#114 3.有關評選項目、評選標準及評定方式,詳見投標廠商評選須知,請廠商於投標前詳閱。令廠商所送服務建議書針對說明書內容及評選須知之評選項目製作,俾利評選小組委員評分。 4.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投標文件無須分裝。開標時先進行資格審查作業,資格審查合格廠商,由本家另行通知時間及報到地點,並依序到場簡報,俟評選出優勝廠商後,由本家另行辦理議價(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區兒童之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