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13.31 |
機關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單位名稱 | 營建處 |
機關地址 |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羅斯福路3段242號16F |
聯絡人 | 林勝彥 |
聯絡電話 | (02) 23667699 |
傳真號碼 | (02) 23651630 |
電子郵件信箱 | d0170102@taipower.com.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6021154701 |
標案名稱 | 通霄電廠第二期更新改建計畫新161kV開關場統包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
工程計畫編號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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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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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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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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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5,012,97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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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否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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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2/10/1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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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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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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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2/11/17 17:00 |
開標時間 | 112/11/20 09:30 |
開標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樓4樓開標二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5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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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F收發室(或16F)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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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自本公司通知日之次日起200日曆天內完成第1分期工程;其他各分期工程詳如本公告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範本(參照工程會「統包工程採購契約範本」11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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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
預拌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2.5%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 金屬製品類、砂石及級配類、瀝青及其製品類(不含約訂特定個別項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2.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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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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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一般規定 (1)本工程採統包方式辦理,不允許共同投標。 ...等12項規定 2.廠商資格: A.投標廠商持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包括下列3項之證明文件; (A)項營業項目為投標廠商必要項目,其餘(B)、(C)項營業項目若有不足者得由分包廠商替代。: (A)「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B)「E101011營造業之甲等綜合營造業」 (C)「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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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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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案採用最有利標決標,廠商評選之相關項目中已包含廠商經驗實績、品質、財力及履約能力等評分項目,故不另訂廠商特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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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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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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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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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