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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19.6
機關名稱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單位名稱 桃園管理處
機關地址 320 桃園市 中壢區 青埔路二段139號
聯絡人 需求單位:管理組王秀娟;採購單位:詹清琇
聯絡電話 (03) 2875420 #3113
傳真號碼 (03) 2875450
電子郵件信箱 a226@iatyu.nat.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TY112B039
標案名稱 112年桃園大圳水路水文監測建置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2 - 做為測量、檢查、航行及其他目的用之儀器和裝置,除光學儀器; 工業程序控制設備; 上述各項之零件及附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15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0/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0/24 09:00
開標時間 112/10/24 10:00
開標地點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4樓開標室(桃園市中壢區青埔路二段13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207,5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青埔路二段139號一樓投標箱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90個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1-4其中之一者:
1.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2)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影本。
2. 屬一般公司機構者,繳驗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文件內應包含可執行本委託工作之行業(具經濟部商業司公司行業登記代碼E6-「機電工程業」、E7-「電信工程業」、I1-「顧問服務業」、I3-「資訊服務業」或IG-「研究發展服務業」)
3. 非學校之法人團體:出具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相關證明文件及章程。
4. 學校或學校之研究機構:(1)廠商為學校:出具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相關證明文件、(2)廠商為學校之研究機構:出具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相關證明文件及章程。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本處財物招標文件請用政府採購網電子領標並可參考本處官網公告:政府採購網 : http://web.pcc.gov.tw。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網站 : https://www.iatyu.nat.gov.tw。 二、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本處採購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所附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三、押標金繳納注意事項:票據應以「桃園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401專戶」為受款人。 四、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以政府採購網公告日為準,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者,截止投標日及開標日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不另行通知。 五、外標封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若與採購網公告不一致,依採購網公告為準。六、請詳閱投標須知,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