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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7.64
機關名稱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
單位名稱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
機關地址 437 臺中市 大甲區 民權路52號
聯絡人 羅永麟
聯絡電話 (04) 26872101 #263
傳真號碼 (04) 26760667
電子郵件信箱 djtaan176@taichun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B112-07
標案名稱 臺中市大甲區三民路、德興路、民權路、慈德路、中山路二段、北堤東路及新政路等三案道路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584,915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7臺中市政府
補助金額
3,584,915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10/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01 17:00
開標時間 112/11/02 10:30
開標地點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3樓第2會議室437臺中市大甲區民權路5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秘書室437臺中市大甲區民權路52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規劃設計:簽約日起50日曆天 不含行政作業、審查時間。監造:三案工程全部完工經正式驗收並辦妥結(決)算後。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專業技師事務所: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結構。b.技師公會會員證。
2-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結構。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採購預算尚未經議會審查通過先行保留決標,倘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查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契約或變更契約。 2.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3.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選之對象。 4.評選會議日期另行通知。 5.請詳閱本案投標廠商評選須知。 6、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本委員會成立後,其委員名單應即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委員名單有變更或補充者,亦同。但經機關衡酌個案特性及實際需要,有不予公開之必要者,不在此限。」;如不於開標前公開委員會委員名單,請業務單位說明理由,並依規於政府採購網站公開名單或理由。 1-召集人:江銀山。 2-徐登文 3- 呂東苗 4-劉霈 5-湯輝雄 6-林貴源 7-朱上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