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一、本標案並無廠商於期限內以書面提請招標文件之釋疑。 二、本標案投標廠商計1家,開標前合格廠商計1家,審標結果計1家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計0家不合格;價格標審標結果計1家合格,計0家不合格。 三、本標案係第1次招標,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之招標,其金額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者,得以下列方式之一辦理:二、符合本法第22條第1項第16款所定情形,經需求、使用或承辦採購單位就個案敘明邀請指定廠商比價或議價之適當理由,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者,得採限制性招標,免報經主管機關認定。」之情形辦理採限制性招標,並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不經公告程序,由 「北都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統編84449881」以報價單每桌定價6,000元進行辦理議價。決標原則擬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规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四、北都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報價新台幣360,000元整,經議價後,廠商願受底價承攬,經主持人當場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宣布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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