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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11.5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單位名稱 維護工程科
機關地址 103 臺北市 大同區 酒泉街235號
聯絡人 (維護工程科)卓耀宗、(工務科)鍾瀚慧
聯絡電話 (02) 25973183 #762、203
傳真號碼 (02) 25968672
電子郵件信箱 sso10427@gov.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S11224113013
標案名稱 113年管拆美化、框蓋更新、分支管修繕及第2期用戶補接管等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3,97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3,97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機關將分別於114年及115年編列預算持續辦理臺北市污水管渠配合拆遷及後巷美化預約式工程,機關評估如因執行需求,得於本契約辦理本監造案後續擴充,114年及115年增購上限金額皆為544萬元。 2.各年度派駐之監造人力及工作內容依原契約規定,各年度增購皆需辦理議價程序。 3.上述增購部分之預算如經議會全數刪除者,則不辦理增購。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10/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5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14 17:00
開標時間 112/11/15 09: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行政大樓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督促廠商詳實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行政大樓1樓秘書室總收發)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各工程決標次日起(若工程於本契約訂約前已決標,則以本契約訂約次日起)起算,至本契約監造標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及決算結案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以112年8月23日府授工採字第1123023825號函修頒之版本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案係勞務標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土木工程或水利工程或環境工程技師之專業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應附證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申請電子憑證(詳情請洽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other/index.html),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除維持現有紙本外,須再利用本府電子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MYDOC/)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有關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之簽章操作使用,請參閱招標文件所附「電子契約廠商操作手冊」。如有憑證申請及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分機51617)詢問,或本處發包股標案承辦人員。 二、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三、決標方式:本案採準用最有利標,總價決標,非複數決標;固定金額給付,金額為新臺幣1,397萬元整(詳投標須知第6、59點)。 四、評選⽇期與地點:由本處另⾏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五、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50萬元整。(詳投標須知第73點) 六、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10月23日 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11月6日前, 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七、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八、本案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詳投標須知第59點)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維護工程科)TEL: 25973183#762、FAX: 25968762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