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79.11.5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
單位名稱 | 維護工程科 |
機關地址 | 103 臺北市 大同區 酒泉街235號 |
聯絡人 | (維護工程科)卓耀宗、(工務科)鍾瀚慧 |
聯絡電話 | (02) 25973183 #762、203 |
傳真號碼 | (02) 25968672 |
電子郵件信箱 | sso10427@gov.taipei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S11224113013 |
標案名稱 | 113年管拆美化、框蓋更新、分支管修繕及第2期用戶補接管等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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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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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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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13,97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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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預計金額 | 13,970,000元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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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機關將分別於114年及115年編列預算持續辦理臺北市污水管渠配合拆遷及後巷美化預約式工程,機關評估如因執行需求,得於本契約辦理本監造案後續擴充,114年及115年增購上限金額皆為544萬元。
2.各年度派駐之監造人力及工作內容依原契約規定,各年度增購皆需辦理議價程序。
3.上述增購部分之預算如經議會全數刪除者,則不辦理增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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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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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2/10/1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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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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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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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2/11/14 17:00 |
開標時間 | 112/11/15 09:30 |
開標地點 | 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行政大樓4樓開標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督促廠商詳實履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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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行政大樓1樓秘書室總收發)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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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各工程決標次日起(若工程於本契約訂約前已決標,則以本契約訂約次日起)起算,至本契約監造標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及決算結案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以112年8月23日府授工採字第1123023825號函修頒之版本依機關需求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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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案係勞務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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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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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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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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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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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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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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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