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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7.11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單位名稱 道路挖掘管理中心
機關地址 802 高雄市 苓雅區 四維三路2號5樓
聯絡人 張婉真
聯絡電話 (07) 2626888 #203
傳真號碼 (07) 2221717
電子郵件信箱 jill0922@k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1406
標案名稱 113年度民族路共同管道管理維護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6,38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38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依採購法第22條1項第7款規定,就廠商在本契約內所提供之各項服務,經機關評估後,廠商執行契約內容符合機關要求且無重大違失事件時,保留本案後續擴充之權利,一次擴充一年,最多2次,每年上限金額新臺幣638萬元整,期限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10/13
原公告日 112/10/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11/13 17:00
開標時間 112/11/14 10: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本局工程企劃處研討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合約內容包含有設備維修項目。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本局政風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3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經濟部公司執照或設立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同時具有下列項目:
1.電器安裝業 E601020
2.電器承裝業 E601010
(二)政府登記合格之乙級電器承裝業執照,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曾履約與採購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勞務契約(須包含機電或空調或消防設備維護)。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應具有以下相關證明文件及證明須為廠商員工之勞工保險文件: 缺氧局限空間作業證照「缺氧作業主管」。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第1次更正公告** 增加工作小組成員1名,其餘招標文件、截止投標、開標時間及其他公告資訊等均不變。 *收件方式及截止期限: 一、備齊本案投標須知「六十四、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影本)」,連同服務建議書乙式10份裝箱密封,並於封面清楚標示採購標的名稱及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 二、本案投標截止期限為112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廠商應依前述招標規定提送相關資料,並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方式,於招標截止期限前送達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封套上並請註投標標的名稱、廠商名稱及地址。投標廠商投標文件一經寄(送)達本機關,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作廢、撤銷或更改。 三、收件地點: (一)專人送達: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二)郵遞地點:高雄新興郵局第310號信箱。 四、本局洽詢電話: (一)招標文件疑義:07-2626888轉203(道路挖掘管理中心張小姐); (二)投標文件親送:07-3368333轉2274(政風室沈先生) 五、開標日期:辦理機關於112年11月14日(星期二)上午10時整辦理投標文件審查;審查合格之廠商進入評選會,評選會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本案採收支對列方式,倘共同管道維護費收入不足以支付廠商工作費或原編列預算經議會刪減不足時,機關得依契約書第16條第1項規定暫停執行契約。 @招標期間如需共同管道竣工圖說或進一步現勘履約地點,請洽機關聯絡人張婉真小姐(電話:(07)262-6888分機203)登記。 #本案部份招標文件係採用ODF格式,如無法開啟相關檔案,請更新Office Word及Excel軟體至2016版本後方可支援或至下列網址下載免費LibreOffice軟體https://zh-tw.libreoffice.org/ ※倘截標日當日遇本機關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機關不另通知)。 #檢舉受理單位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800-025-025 傳真:07-3313655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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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