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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13.6.11
機關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
機關地址 260 宜蘭縣 宜蘭市 民權新路六號
聯絡人 林晉榮
聯絡電話 (03) 9333230 #255
傳真號碼 (03) 9330198
電子郵件信箱 i620080@wra01.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MOEAWRA1120127
標案名稱 蘭陽溪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10/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0/25 09:00
開標時間 112/10/25 10:00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民權新路六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民權新路六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之次⽇起⾄⺠國113年12⽉10⽇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總價承攬之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廠商型態:學校、研究機構、團體、財團法⼈、公司等之⼀。
2. 廠商為學校者,需出具該校同意計畫主持⼈參與本案之公文。
3. 廠商為研究機構、團體、財團法⼈者,登記或設立⾄少應具有⼟⽊、⽔利、⽔資源或海洋等項⽬之
⼀,計畫主持⼈任職於本機構之證明文件(如勞保卡、薪資證明等,若與廠商負責⼈為同⼀⼈則免附)。
4. 廠商為公司者,營業登記或設立應具有⼯程技術顧問業、研究發展服務業或資訊服務業等執業項⽬之⼀;其中⼯程技術顧問公司須領有⾏政院公共⼯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中華⺠國
⼯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公會或地⽅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式]: 1. 電⼦領標者不收取文件⼯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 [招標文件領取⽅式及地點]: 2. 電⼦領標:請於『電⼦領標及電⼦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3. 電⼦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決標⽅式說明]: 準⽤最有利標;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就公開評選之優勝廠商進⾏議價在底價之內為得標廠商。 [其他] 1. 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期限前以郵遞或專⼈送達本局。 2. 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本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3. 投標文件投標廠商應⾃備封套將電⼦領標之標封列印牢貼於⾃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相關規定裝封。 4. 評選簡報時間及地點於資格審查後另⾏通知合格廠商。 5. 本公告資料未詳盡之處,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6. 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7. 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因素,因⽽停⽌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截標⽇順延為次⼀辦公⽇之同⼀截標時間,並以次⼀辦公⽇之同⼀開標時間辦理開標,不另⾏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