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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5.19.52.5
機關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貨運服務總所臺南貨運服務所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貨運服務總所臺南貨運服務所
機關地址 970 花蓮縣 花蓮市 富裕二街36號
聯絡人 翁林泱
聯絡電話 (03) 8562313
傳真號碼 (03) 8562313
電子郵件信箱 0823222@railway.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JSY01-112-001
標案名稱 和平站台泥專用側線發到業務及台泥自備貨車檢修提報作業勞務承攬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836,791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0/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97026花蓮縣花蓮市富裕二街36號
每份投標書表文件工本費新臺幣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0/19 09:30
開標時間 112/10/19 10:00
開標地點 97026花蓮縣花蓮市富裕二街3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倘廠商未能履約,賠償相關損失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26花蓮縣花蓮市富裕二街36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2年11月1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預算已納入未來物價調整幅度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為原住民廠商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持有營業項目列有與「勞務」相關並合乎下列條件者:
(1-1) 得標人應視業務需要提供足夠勞務作業人員(須有勞健保)、依照指定日期、時間、地點及工作內容,從事勞務作業。
(1-2) 參加投標公司行號(以下簡稱投標者)處所,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在花蓮地區設有公司行號者。
2. 在其他縣市設有公司行號並在花蓮地區已設有或能設立營業所或連絡辦事處者。設連絡辦事處者應備有固定處所並指定經辦(聯絡)人,並設置專用電話;如在花蓮地區未設立營業所或連絡辦事處,應於簽約前(得標次日起十日內)補設完竣,否則取消其得標資格。
(1-3)本案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若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則改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貨運服務總所臺南貨運服務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