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53.9
機關名稱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單位名稱 管理及職安科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松德路300號5樓
聯絡人 洪詩閔
聯絡電話 (02) 27590666 #6407
傳真號碼 (02) 27599687
電子郵件信箱 pma140028@gov.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3002
標案名稱 113年委託廠商拖吊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2 - 針對整個社區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03,419,068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契約屆滿前,評估廠商履約情形良好並受機關近12個月違規記點處分總計不超過25點,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後續擴充37個月,金額為4億1,743萬6,968元(A士林北投區為5,648萬7,206元、B中正萬華區為7,360萬5,223元、C大安文山區為7,574萬2,477元、D松山內湖區為6,783萬8,066元、E信義南港區為6,898萬4,999元、F中山大同為7,477萬8,997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0/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
新臺幣50元(光碟),自備光碟、隨身碟至本處下載者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0/26 17:00
開標時間 112/10/27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75萬元(各區標分別繳納)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廠商投標時有重大異常關聯,影響採購公平性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廠商得標後無法依約履行或故意棄標,影響本市拖吊業務及交通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指定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屬勞務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G202010 停車場經營業或JA01020 汽車拖吊業(僅須任一項符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 本案共分6個區標,分別為(1)士林北投區、(2)中正萬華區、(3)大安文山區、(4)松山內湖區、(5)信義南港區、(6)中山大同區。每區標訂有底價並公告底價金額分別為:: 1..士林北投區標新臺幣1,399萬元。 2.中正萬華區標新臺幣1,823萬元。 3.大安文山區標新臺幣1,876萬元。 4.松山內湖區標新臺幣1,680萬元。 5.信義南港區標新臺幣1,708萬5,000元。 6.中山大同區標新臺幣1,852萬元。 (二)開標方式:本案為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三)各投標廠商僅可得標 1 項,開決標順序如下:(1)士林北投區標→ (2)中正萬華區標→(3)大安文山區標→(4)松山內湖區標→(5)信義南港區標→(6)中山大同區標。 (四)若某區標(例如:士林北投區)無得為決標對象之廠商,仍可進行下一區標(中正萬華區)之開決標,以此類推。 (伍)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2年10月11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2年10月1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六)本採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用費新臺幣20元,餘詳招標文件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品項
招標品項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3年度委託廠商拖吊(A)士林、北投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13,994,578元
品項編號 2
品項名稱 113年度委託廠商拖吊(B)中正、萬華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18,235,528元
品項編號 3
品項名稱 113年度委託廠商拖吊(C)大安、文山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18,765,028元
品項編號 4
品項名稱 113年度委託廠商拖吊(D)松山、內湖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16,806,728元
品項編號 5
品項名稱 113年度委託廠商拖吊(E)信義、南港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17,090,878元
品項編號 6
品項名稱 113年度委託廠商拖吊(F)中山、大同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18,526,328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