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80.13.27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 |
單位名稱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 |
機關地址 | 334 桃園市 八德區 興豐路1216號 |
聯絡人 | 鄧立海 |
聯絡電話 | (03) 3731915 |
傳真號碼 | (03) 3659972 |
電子郵件信箱 | dlh717@yahoo.com.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2BADE0816 |
標案名稱 | 八德派出所暨交通警察大隊八德分隊辦公廳舍新建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
工程計畫編號 | 112BADE0816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41,458,9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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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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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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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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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223,144,2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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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期間自訂約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後1年內後續擴充金額(發包工程費)為3800萬元,擴充項目為空調設備地下停車場及發電機房進排風設備系統櫥櫃防洪閘門欄桿圍牆菱型網圍牆室內標示牌鋼構車棚戶外景觀高燈熱水系統設備資訊網路系統設備閉路監視錄影設備、緊急對講及求救設備門禁管制設備字幕機設備二層交通大隊多功能會議室視聽設備行動電話增波設備中央監控設備緊急業務廣播系統設備柴油發電機系統設備(發電機專用黑煙淨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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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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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2/09/2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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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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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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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BADE1120726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2/10/12 17:00 |
開標時間 | 112/10/13 14:30 |
開標地點 | 334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1216號2樓會議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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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34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1216號(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行政組(3樓))。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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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570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
預拌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 砂石及級配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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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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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2) 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3) 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 2. 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1) 單獨投標:符合本點所列所有廠商基本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2) 共同投標:允許異業與同業共同投標,家數以3家為上限。 (3) 不論投標廠商組成為何,均以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為代表廠商,且代表廠商所占契約金額比例,應為所有共同投標成員中最高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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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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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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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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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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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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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