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50
機關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林勤翊
聯絡電話 (02) 87258305
傳真號碼 (02) 87899033
電子郵件信箱 633216@cpc.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AEA1259002
標案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委託評估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勞務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2 - 不動產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5,79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履約期限內,中油公司得依所需以標餘款為後續擴充之上限金額,擴充勘估標的數量或項目。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9/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0/17 17:00
開標時間 112/10/18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11010松仁路3號5樓521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至廠商提出勘估標的於價格日期113年6月30日公允價值評估結果之簽證不動產估價變動意見書,且經機關確認無待解決事項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詳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詳附加說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詳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1)不動產估價師證書。 (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有效期限內)。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不動產估價師公會會員證書(有效期限內)。 4.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曾完成證券發行人委託估價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之簽證不動產估價報告書,應付具證明文件,於下列文件中擇一提供: (1)檢附「證券發行人委託評估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估價」之簽證不動產估價報告書封面影本(含估價摘要、估價師簽名)。 (2)檢附採購機關(構)開具之完工證明文件(需與投標廠商名稱相同)。如完工證明文件之名稱未清楚表示前述工作者,投標廠商應另檢附該項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份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或前述工作及範圍等文件。) 5.廠商信用之證明。 6.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1)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2)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版本)第9條第4項4款規定,投標廠商應於截止投標日前,應具備4年以上不動產估價實務經驗,如具備不動產估價相當科系畢業領有畢業證書,須具備3年以上之不動產估價實務經驗,且最近5年內無遭受不動產估價師懲戒委員會懲戒之紀錄,並不得為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之關係人或有實質關係人之情形。上述資格應付具證明文件: (2)-1.檢具4年(投標截止日前)以上不動產估價實務經驗之證明,或檢具不動產估價相當科系畢業之畢業證書,以及3年以上不動產估價實務經驗之證明(檢附實務經驗案件清單與其中每年至少1案之採購機關(構)開具之完工證明文件)。 (2)-2.最近5年(投標截止日前)內無遭受不動產估價師懲戒委員會懲戒紀錄之證明。應繳交之證明文件:切結書(詳投標須知附件二十)或向地政機關申請無懲戒公函。 (2)-3.不得為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人或有實質關係人之切結;應繳交之證明文件:切結書(詳投標須知附件二十)。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本案新增使用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用表單)為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招標、廠商投標及本公司決標後簽訂契約三用文件,詳見投標廠商注意事項。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 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 檢舉信箱:臺北信義郵局第128-36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本案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公司採購處:電話:(02)8725-8305,傳真:(02)8789-9033,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19樓。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品項
招標品項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A組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3,010,000元
品項編號 2
品項名稱 B組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2,780,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