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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5
機關名稱 國防部
單位名稱 國防部
機關地址 104 臺北市 中山區 北安路409號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2) 85099473
傳真號碼 (02) 85099475
電子郵件信箱 ndpo@mail.mil.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671100204488320
標案名稱 憲兵豐稔營區新建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154,966,362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5.10 國防部軍備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03.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633,119,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9/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0/11 09:00
開標時間 112/10/11 14: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廠商投標報價總金額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62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武德樓一樓開標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82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及「乙等自來水管承裝業」及「甲級電器承裝業」及「乙等冷凍空調工程業」等專業廠商共同投標,並須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同時具上揭之資格者亦得單獨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以不超過四家為原則,投標廠商各成員(含代表廠商)並應具備至少一項前述之營業項目及其等級。共同投標(含代表廠商)或單獨投標之任一廠商如有未具前述資格者,為不予決標對象。
5.餘詳國防部工程、財物暨勞務採購投標須知第42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本案投標成員應包含甲等綜合營造業、乙等自來水管承裝業、甲級電器承裝業及乙等冷凍空調工程業等專業廠商共同投標,並須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同時具上揭資格者亦得單獨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以不超過4家為原則,共同投標(含代表廠商)或單獨投標之任一廠商如有未具前述資格者,為不予決標對象。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共同投標廠商檢附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工程之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五分之二(2億5,324萬7,600元),或累計金額(各成員可合併計算)不低於招標標的(6億3,311萬9,000元),並應檢附採購機關(構)出具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惟須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且須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以表列方式說明,如評選須知附件-投標廠商「特定資格-工程實績」認證表)。 附加說明: 1.現場領標,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武德樓一樓會客室(國防部國防部採購室,販售時間:上班日0800時起至1600日止)。(未開放現場領標者請刪除) 2.郵購領標,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及標單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國防部」),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3.電子領標、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本次招標文件修訂內容無涉及重大改變,亦無影響廠商參與投標意願資格,本次不受3家(含)以上合格投標廠商之限制。 5.為因應政府防疫措施,請參與開標廠商至本部開標場所及會議場所時配戴口罩,並配合本部承辦人員量測體溫,謝謝!投標廠商倘有發燒,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本部將採隔離措施續行開標程序。 6.工程勘察聯絡方式(為維護廠商投標權益,廠商可視需要於投標截止日前,自行前往工程現地勘察;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工地現勘聯絡人:林秀霞(02)259-72181 圖說聯絡人:鄧年灝(02)278-54566、0989-634636 7.本案經委方修訂部分招標文件內容,修訂事項請參考修訂對照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