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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1.3.9
機關名稱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
單位名稱 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
機關地址 804 高雄市 鼓山區 萬壽路301號
聯絡人 譚偉笠
聯絡電話 (04) 24612483 #113
傳真號碼 (04) 24616336
電子郵件信箱 weili_tan@cpami.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T4-07
標案名稱 臺中都會公園遊客中心中二廁所及北側地下道改善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050,166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9/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0/03 09:00
開標時間 112/10/03 09:30
開標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萬壽路30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萬壽路30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後6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營建署規定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依特定個別項目: 預拌混凝土、鋼筋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10%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截標日、開標日倘遇颱風或其他因素而政府宣佈停止上班則須延至上班日辦理。 2.領(投)標廠商請於等標期內隨時注意本案之相關消息。 3.請詳閱招標文件,未盡事宜或有疑義處依採購法第41條辦理。 4.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5.本工程不舉行說明會,請投標廠商注意招標文件內規定並逕行前往現場勘查估價後再報價。 6.投標文件,請參照所附之「工程採購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投標須知」等投標文件之規定提供文件及填列說明,不符合前述文件規定者,將依「投標須知」或相關法規規定辦理。 7.為因應行政院組織改造,本案簽約機關名稱自112年9月20日後更改為"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 8.投標資格補充說明: 政府登記合格證照齊全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1).營造業登記證(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2).承攬工程手冊(登記證書、負責人照片、 負責人印鑑、公司(廠)印鑑、專任工程人員照片(土木包工業無)、專任工程人員印鑑(土木包工業無)、專任工程人員簽名(土木包工業無)、異動事項、獎懲紀錄、主管機關複查及抽查紀錄之全部頁數,包含空白頁)。 (3).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4).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5).廠商信用證明(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所出具非拒絕往來戶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6).招標文件規定之其他證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