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88178332 |
機關名稱 | 臺北表演藝術中心 |
單位名稱 | 臺北表演藝術中心 |
機關地址 | 111 臺北市 士林區 劍潭路1號 |
聯絡人 | 張劭如 |
聯絡電話 | (02) 77563800 #1633 |
傳真號碼 | (02) 77563899 |
電子郵件信箱 | shaoju.chang@tpac-taipei.org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TPACTD1120060 |
標案名稱 | 臺北表演藝術中心球劇場音響系統設備財物採購案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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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方式 | 補助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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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29,591,6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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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否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補助機關
3.79.59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補助金額
29,591,6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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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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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2/09/2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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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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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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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2/10/16 17:00 |
開標時間 | 112/10/17 10:00 |
開標地點 | 111臺北市士林區劍潭路1號/臺北表演藝術中心10樓1001會議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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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1臺北市士林區劍潭路1號/臺北表演藝術中心 管理部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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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決標翌日起210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臺北市政府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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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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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二、投標廠商資格: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601020電器安裝業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四、廠商信用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本中心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但不具法人人格之廠商,應以其負責人個人戶方式申請票據信用資料查詢。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但經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產製票據信用證明而無查覆單位圖章者,仍為合格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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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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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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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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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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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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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