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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7.7
機關名稱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704 臺南市 北區 富北街7號
聯絡人 高沛伶
聯絡電話 (06) 2223111 #2439
傳真號碼 (06) 2221035
電子郵件信箱 nd12351@ntbsa.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21
標案名稱 「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委外登錄作業」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3 - 資料處理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36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36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機關保留契約價金之100%之增購權利,機關得於契約期滿前提出,增購部份履約條件及價金支付,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核算付款為原則,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惟機關仍得視情況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通知得標廠商辦理議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9/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704301臺南市北區富北街7號8樓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0/24 17:00
開標時間 112/10/25 10:00
開標地點 704301臺南市北區富北街7號10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4301臺南市北區富北街7號8樓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2年12月17日起至113年12月16日或實際承作數量計價之總價額達到契約金額,兩者以先屆者即為契約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招標文件未明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
附加說明
一、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前揭「公司登記證明文件」係指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係指登記 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或商業登記抄本。前述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可供查詢列印,網址:https://gcis.nat.gov.tw)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2、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四)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五)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投標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為資訊服務廠商。 (六)投標廠商具有承作能力證明及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 (七)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1)外國投標廠商得自行投標或經由國內廠商代理外國投標廠商參加投標。 (2)若經由國內廠商代理外國投標廠商參加投標,則應附由該外國廠商出具之「代理授權書」正本。外國投標廠商繳付之納稅證明文件得以該國內廠商之資格(營業稅繳稅證明)代之。該國內廠商應提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聲明書」。 (3)前項外國投標廠商參與之採購,有關文件之簽署應以該外國投標廠商之名義為之;其由國內廠商代理簽署者,應註明係「代理」該外國廠商。 (4)本案須於本國境內履約,招標文件須附具經我國政府認許之分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處等登記證明文件。 二、欲郵寄領標單者,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大型信封,書明領取「標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如誤投文件,本局概不負責,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延誤投標本局概不負責;欲電子領標單者,則請逕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站(網址:https://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三、本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6)222-9451,檢舉信箱:臺南成功郵局第97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