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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5.15
機關名稱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土壤污染管理科
機關地址 701 臺南市 東區 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聯絡人 林才順
聯絡電話 (06) 2686751 #1756
傳真號碼 (06) 2690219
電子郵件信箱 lints1224@mail.tnepb.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30920
標案名稱 中石化(台鹼)安順廠土壤污染整治場址整治紀錄片建置計畫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97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97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項目):本案於計畫履約期限屆 滿前,如有擴充工項之需求,擬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本標案機關於計畫執行期間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以預算金額減去決標金額之額度為後續擴充金額上限,未來得向得標廠商增購契約內工項或新增工項,擴充項目若原契約已有,則該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以原契約單價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3.4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補助金額
3,970,000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9/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0/05 09: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2/10/06 09: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2/10/05 14: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2/10/06 09: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06)2686751#1756)
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3樓開標室(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確實履約及兼顧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標期限前掛號寄達701044臺南虎尾寮郵局第45號信箱或自行送達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樓收發室(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至113年8月31日(以日曆天計,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屬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1-1)第一投標廠商:依法設立公司(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
(1-1-2)第二投標廠商:依法設立公司(一般廣告服務業I401010、電視節目製作業J503020、廣播電視廣告業J503040、錄影節目帶業J503050、攝影業JZ99030)
(1-1-3)符合上述2項投標資格之一者,得採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同時符合上述2項投標資格者,得單獨投標。若共同投標須附上共同投標協議書(分別加蓋廠商印信並經公證或認證,單獨投標者免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三、【開標程序】:下午2時審查證件、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四、【其他】: 1. 檢舉受理單位: (1)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臺南新南郵局第1號信箱。(2)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6)2605673,傳真(06)2684489。 2. 投標廠商應依照招標公告或通知各階段開標之時間及地點(已公告者招標機關不另通知),由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攜帶身份證件 (詳委託代理授權書說明)到場參加,負責人未能依期限參加或代理人未攜帶授權書正本辦理者,如有依採購法第五十一條、五十三條、五十四條、五十七條之規定須由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時,視同放棄。 3. 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請向本市財政稅務局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 4.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5.本案投標須知第14點受限系統「後續擴充」欄位,其完整文字如下: 擬保留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項目):本案於計畫履約期限屆 滿前,如有擴充工項之需求,擬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 ,辦理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本標案機關於計畫執行期間保留後續擴充 之權利,以預算金額減去決標金額之額度為後續擴充金額上限,未來得 向得標廠商增購契約內工項或新增工項,擴充項目若原契約已有,則該 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以原契約單價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 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新增項目應經議價程序議定單價以計算契約 價金。 6.本案限第二投標廠商需附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