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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7.70
機關名稱 臺中市大雅區公所
單位名稱 臺中市大雅區公所
機關地址 428 臺中市 大雅區 雅環路二段301號
聯絡人 黃奕明
聯絡電話 (04) 25663316 #213
傳真號碼 (04) 25667542
電子郵件信箱 allen769@taichun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A009
標案名稱 臺中市大雅區大雅里及二和里聯合活動中心氣密窗(含安裝及復原)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71 - 玻璃及玻璃產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6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7.2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補助金額
360,000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9/22
原公告日 112/09/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大雅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9/27 17:00
開標時間 112/09/28 10:00
開標地點 428臺中市大雅區雅環路二段301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8臺中市大雅區雅環路二段30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30工作天完成施工及安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 E801020門窗安裝工程業、E801040玻璃安裝工程業、E102011土木包工業、E801060室內裝修業、E101011綜合營造業」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投標時應檢附電子領標憑據。  評審:開標日審查廠商資格後,「接續」進行評審作業。  印花稅:得標廠商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繳納。  截標日停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代之,開標日由本所另行通知。  開標日停班,則由本所另擇開標時間並通知投標廠商。  其他注意事項:其餘注意事項詳招標文件。 ★更正並放寬廠商資格(詳見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大雅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