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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7.30.1
機關名稱 臺中市風景區管理所
單位名稱 臺中市風景區管理所
機關地址 420 臺中市 豐原區 陽明街36號6樓
聯絡人 吳榮泓
聯絡電話 (04) 22289111 #58563
傳真號碼 (04) 25293618
電子郵件信箱 comb938@taichun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91134
標案名稱 大安濱海觀光路廊及周邊旅遊環境整合優化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7 - 運動及娛樂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6,803,254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5.8交通部觀光局
補助金額
12,731,546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9/21
原公告日 112/09/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風景區管理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9/23 17:00
開標時間 112/09/25 10:00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6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34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中市風景區管理所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6樓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次日起15日曆天開工,自開工日起24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工期很短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2.營業項目及代碼為「依營造業法領得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營業項目及代碼為(E101011)」之公司或行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公告預算單價,投標廠商免付標價清單。 2.得標廠商需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3.9月21日更正招標公告:因招標文件預算書圖說第16頁圖號(05/A2)張號(16/39)之圖面應為「濕式紙模壓花地坪」,誤植為高分子彩色噴花料之乾式紙模地坪,本次修正將該圖號(張號)更正為「濕式紙模壓花地坪」之工項材料規範,另有關噴料之使用數量正確應為詳細價目表及其單價分析表項次<壹.一.2.10> 所記載之4kg/m²,本次該圖說也一併更正為「彩色硬化料  4.00 ㎏/㎡」。 4.檔案名稱:更正設計圖第16頁整體廣場改善剖面說明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風景區管理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