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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2.5
機關名稱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單位名稱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機關地址 106 臺北市 大安區 辛亥路3段330號4樓
聯絡人 招標:何小姐;履約:呂小姐
聯絡電話 (02) 87329686 #29726
傳真號碼 (02) 87329787
電子郵件信箱 fbm_a10202@gov.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621
標案名稱 112年度抽屜式洗屍臺財物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9 - 其他製造商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9/15
原公告日 112/09/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
電子領標者免費,書面(光碟片)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 300元,郵購者文件費用須以郵局匯票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臺幣7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9/20 17:00
開標時間 112/09/21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大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9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總務課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45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本處殯儀館指定位置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合法登記之公司、商號或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現況了解,請洽本處承辦人員:呂小姐,聯絡電話:(02)8732-9686分機29756。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2年9月16日前(截止),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結果,將於112年9月1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廠商。廠商請求釋疑期限之末日為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順延至次一工作日。 3、廠商對於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招標機關逾政府採購法第75條第2項所定期限不為處理者,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4、本處檢舉電話:臺北市殯葬管理處政風室(02)8732-9686分機29695。 5、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3項規定:「依本法第49條之規定,將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之公告,公開於主管機關之資訊網路.........,以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並依同辦法第3條:「機關依前條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未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6、本次招標公告更正事項說明如下:本次更正補充須知,詳如「02.補充須知(修正)」,加強說明需求財物之規格(包含板材厚度及加註各細部規格)。 7、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