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76.45.69 |
機關名稱 |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
單位名稱 | 農經課 |
機關地址 | 351 苗栗縣 頭份市 仁愛里中山路232號 |
聯絡人 | 農經課魏伊翎或發包中心李桂梅 |
聯絡電話 | (037) 663038 #1602,1301 |
傳真號碼 | (037) 670411 |
電子郵件信箱 | g014@dns.toufen.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2b043 |
標案名稱 | 113年度頭份市公有路邊(外)收費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79 - 其他商業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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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0元
預算金額為0理由:屬收入性質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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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於履約期間內委託經營管理成效良好經雙方同意,得以原契約條件續約(本案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後續擴充最長為1年期),續約以一次為限,廠商需於履約期限屆滿之6個月前提出續約申請,否則視為棄權; 後續擴充期間之權利金,依原契約條件之權利金續約核算付款予機關,以換文方式辦理,免進行議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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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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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2/09/1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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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2樓發包中心
電子領標230元;洽本所價購或郵購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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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2/10/11 17:00 |
開標時間 | 112/10/12 09:00 |
開標地點 |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2樓發包中心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佰萬元整(票據抬頭請開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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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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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2樓發包中心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是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號: 苗栗縣政府112年7月5日府工道字第112015404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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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地點 |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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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自民國113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每車格固定權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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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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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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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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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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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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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