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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7.79
機關名稱 高雄市永安區公所
單位名稱 高雄市永安區公所
機關地址 828 高雄市 永安區 永安路32號
聯絡人 蔣蘭芬
聯絡電話 (07) 6912716 #151
傳真號碼 (07) 6912783
電子郵件信箱 kmaggie@k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Y004
標案名稱 2023永安石斑魚節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37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37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7.2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補助金額
1,200,000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9/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永安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828高雄市永安區永安路32號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300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高雄市永安區公所』,每家廠商購領最多以1份為限。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9/25 17:30
開標時間 112/09/26 10:00
開標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永安路3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維護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永安路32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1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企劃、大眾傳播媒體、公關公司、文化藝
術、展示規劃設計等專業廠商或相關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機
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相關證明文件 (得以列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網站之資料代之或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營利事業登
記證業於98年4月13日廢止,該文件不視為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
之證明。)
(二)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
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
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
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
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
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
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
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親自購買者,於辦公時間內不具名向本所秘書室購買招標 文件,每份新台幣300元整。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倘不及投標,責任 自負),寄達本所秘書室,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標 函購買費$300及回郵信封(郵資約$107),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 予受理。 三、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使用 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 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 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 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四、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會 預計辦理日期本所將另行通知,若當日出席評選(審)委員未 達二分之一(有外聘委員出席未達三分之一或少於二人)以上 出席時,則另擇期評選,投標廠商不得異議。 五、其餘未盡事宜請詳閱投標須知等相關規定。 六、投標廠商應隨時注意本公告系統有無更正公告事宜,以免 影響權益。 七、本採購需求規格查詢電話﹕民政課蔣小姐07-6912716分機15 1;寄標事項查詢電話﹕秘書室黃坤金07-6912716分機10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永安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