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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1.17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營業處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700 臺南市 中西區 忠義路1段109號
聯絡人 黃小姐
聯絡電話 (06) 2160121 #2715
傳真號碼 (06) 2130972
電子郵件信箱 u437576@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081200031
標案名稱 112年台南區處房屋修繕積點維修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255,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255,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9/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9/14 17:00
開標時間 112/09/15 10:00
開標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1段10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壹拾貳萬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依過往慣例收取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依過往慣例收取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1段109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餘詳契約條款。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營業稅繳稅證明:因字數限制,詳見投標須知第67條。
(三)其他:應符合下列項目之一:
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1).台灣區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2).營造業登記證。
2.土木包工業:
(1).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
(2).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土木包工業以本市登記或符合營造業法第11條規定越區營業者為限。
3.營建裝修工程專業營造業
(1)專業營造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2)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案之招標文件: 1、本案允許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系統下載領取,並於投標時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二、[履約期限]: 以甲方通知開工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為契約交辦期限或執行至交辦總工作款已達契約金額為契約期限。交辦期限內甲方將以乙方所提『請修通知及查驗紀錄單』方式交辦,乙方應於各交辦工作指定工期內完成。契約期限內甲方交付乙方交辦之工作,乙方應負責完成交辦工作。 三、[其它]: 1、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2、上述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3、本案未稅之「採購金額」:3,100,000元。 4、本案未稅之「預算金額」:3,100,000元。 5、投標廠商須以「不含稅」金額投標,標價(未稅)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遇颱風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7、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8、廠商得標後繳納印花稅,請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立之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或以網路申報印花稅。 9、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台電公司台南區營業處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1/4期限內。 10、本案開標當場進行優、比減價事宜,廠商未派員到場,視同放棄說明。 11、支票抬頭請開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營業處」,另未克親自前往本處領具押標金者,請填妥「退還押標金切結書」及檢附「回郵信封」,以利押標金之退還手續。 12、請詳閱投標須知投標文件無效之規定,以維投標權益。 13、本次(第2次)招標文件內容與第一次公告不同,特定條款有做更改。 [備註]:本處對招標文件內容有所更正、不予開標決標、延期開標、取消採購之情形者,將登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應於原訂投標截止期限前自行至該網址詳閱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