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76.47.58 |
機關名稱 | 彰化縣二林鎮公所 |
單位名稱 | 彰化縣二林鎮公所 |
機關地址 | 526 彰化縣 二林鎮 豐田里斗苑路4段636號 |
聯絡人 | 謝祺龍(招標)、楊柏州(業務) |
聯絡電話 | (04) 8969906 #114、213 |
傳真號碼 | (04) 8955852 |
電子郵件信箱 | nt06@erhlin.chcg.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EL112043 |
標案名稱 | 二林鎮立圖書館數位化工程計畫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
工程計畫編號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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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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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7,375,79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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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預計金額 | 7,375,793元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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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擴充 | 否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補助機關
3.76.47彰化縣政府
補助金額
4,514,4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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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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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2/09/0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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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截止投標 | 112/09/14 08:30 |
開標時間 | 112/09/14 10:00 |
開標地點 | 本所第二辦公廳二樓會議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36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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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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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機關簽約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 120 日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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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投標時應繳付: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 資料或行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 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或無欠稅證明); (三)本年度公會會員證; (四)相關證明: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3.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如迄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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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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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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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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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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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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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