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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5.5.53
機關名稱 臺南市立安南國民中學
單位名稱 臺南市立安南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709 臺南市 安南區 安中路3段252號
聯絡人 莊淑惠
聯絡電話 (06) 2567384 #135
傳真號碼 (06) 2474569
電子郵件信箱 chuang0225@tn.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818
標案名稱 「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改善計畫」-安南國中校門口暨周邊通 學步道整體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勞務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212,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12,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2內政部營建署
補助金額
1,212,000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9/01
原公告日 112/08/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9/06 17:00
開標時間 112/09/07 09:00
開標地點 本校A棟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9臺南市安南區安中路3段252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合法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之開業登記證明
☑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證書
☑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執業
執照(科別:土木或結構)。
☑專業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或結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本採購於招標作業完成前先辦理決標保留,俟計畫經費獲民意機關審議通過並准予動支後,由機關通知辦理決標及簽約,契約始生效力。) 2.(1)得標廠商應於簽約日起35日內提出整體規劃及細部設計報告書圖並將相關圖說等文件送至本校及上級機關審議。(2)本案設計成果須依營建署審必備項目及說明之規定。(3)審查通過後乙方應提出細部設計預算書、施工圖說等協助辦理工程發包。 3.本案均需經營建署核定設計成果後方能辦理工程發包,營建署於設計審議相當注重「路口安全改善」請乙方(得標廠商)逐一檢視計畫範圍各路口配置,調閱肇事資料,檢視肇事原因,並提出改善方案。 **以上為原公告內容 **本次更正公告僅說明各類廠商資格(資格不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及外標封)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立安南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