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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50
機關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楊欣茹
聯絡電話 (02) 87258311
傳真號碼 (02) 87899033
電子郵件信箱 632554@cpc.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MGC1050015
標案名稱 大林廠外海浮筒油輪卸油操作配合工作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69,488,559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期間上限為365日曆天,金額上限為新臺幣69,488,559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9/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9/07 17:00
開標時間 112/09/08 11: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2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能確實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自本公司通知開工日起36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詳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設備。
附加說明
※履約地點:大林廠外海、碼頭或其他指定地點(作業範圍均於30海浬以內,屬沿海區域)。(詳工作說明書)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且營業項載有船舶勞務承攬業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特定資格 4.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曾完成「船舶租賃或人員操作工作」,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27,795,423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69,488,559元,並應檢附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若驗收證明文件無顯示上述工作者,廠商應併檢附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能看出訂約雙方公司名稱、含有該項工作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5.具有相當設備者: 須同時提報以下規格拖船供審: (1)200噸以上未滿500噸,馬力4000hp以上,且具艉拖功能之拖船至少一艘供審。 (2)100噸以上未滿200噸,馬力600hp以上之拖船至少一艘供審。 所提報拖船須檢附下列文件供審: 甲、具有「中華民國船舶國籍證書」 乙、具有「中華民國航政主管機關核發有效之船舶檢查證書和檢查紀錄」或「經中華民國航政主管機關委託之驗船機構檢驗入級具有效船級證書和檢查紀錄」,並完成截標日起六個月內到期之定期檢查及特別檢查。 前述規範之設備投標時尚無自有者,得以租賃、租賃承諾證明或採購中或得標後承諾採購證明代之。尚無自有設備之廠商另須於投標文件內容加附承諾切結書(如投標須知附件二十),承諾於開工前可提供不低於特定資格所要求同等船舶履約,未於投標文件內加附承諾切結書供審者,視為不合格。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 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 檢舉信箱:臺北信義郵局第128-36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地址:11010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採購處)、電話:02-87258311、傳真:02-8789903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