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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2
機關名稱 經濟部工業局
單位名稱 中區工業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407 臺中市 西屯區 工業區四路1號
聯絡人 林沛盈
聯絡電話 (04) 23580717 #4512
傳真號碼 (04) 23580719
電子郵件信箱 pylin7@moeaidb.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200C001
標案名稱 彰濱工業區線西區RD04彰濱東五路排水幹線北側護岸修護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2,127,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8/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407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區四路1號
親自領標每份工本費3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9/04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2/09/05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2/09/05 09:3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2/09/05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04)23580717#4512)
開標地點 407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區四路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5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中區工業區管理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10/05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區四路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簽約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20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依法設立之甲等、乙等綜合營造業。並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之規定。
2.營造業登記證。
3.承攬工程手冊。
詳投標須知第64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押標金繳納注意事項: (1)開立支票:支票戶名(抬頭):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中區管理處453專戶 (2)以現金繳納押標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經濟部工業局中區工業區管理處出納(地址: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區四路1號),匯款銀行:台灣銀行臺中工業區分行,戶名: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中區管理處453專戶,帳號: 092036070057(請備註:廠商名稱、案名、案號) 2.查覆單以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並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中區工業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