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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5.83.5
機關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基隆郵局
單位名稱 勞安科庶務股
機關地址 200 基隆市 仁愛區 愛三路130號
聯絡人 潘隆興
聯絡電話 (02) 24210118
傳真號碼 (02) 24277176
電子郵件信箱 klgas02@mail.post.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s11201
標案名稱 基隆郵局暨所轄各支局112年度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服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6 - 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4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4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8/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基隆郵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200009基隆市仁愛區愛三路130號4樓勞安科
自112年8月30日起至112年9月6日於上班時間內至基隆郵局勞安【總務】科不具名繳納文件費參佰元整﹝上述費用請先行至附近郵局劃撥至「基隆郵局營繕劃撥專戶」帳號第19409552號﹞並憑劃撥收據正本領取投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9/06 17:00
開標時間 112/09/07 10:00
開標地點 200009基隆市仁愛區愛三路130號5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信用相對擔保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0009基隆市仁愛區愛三路130號4樓勞安科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前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中華郵政公司修訂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應隨時注意本公告系統有無更正公告事宜,以免影響權益。 二、郵購者請將劃撥存款收據(或影本)(帳戶:基隆郵局營繕劃撥專戶,帳號:19409552)貼足快捷郵資之大型回郵信封,郵寄至本局勞安科庶務股索取,信封左上角註明【郵購基隆郵局暨所轄各支局112年度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服務投標文件】字樣。郵購者請自行衡量遞送投標文件之截止期限,以免耽誤投標。﹝文件費無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基隆郵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