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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49.1.4
機關名稱 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單位名稱 第一組
機關地址 360 苗栗縣 苗栗市 苗栗縣苗栗市清華里豐年路15號
聯絡人 柳慧萍
聯絡電話 (037) 274228
傳真號碼 (037) 274288
電子郵件信箱 mlec12@cec.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2
標案名稱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票(含封袋等相關印刷品) 印製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4 - 附帶於製造業之服務(製造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除外)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43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8/29
原公告日 112/08/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360苗栗縣苗栗市苗栗縣苗栗市清華里豐年路15號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9/06 17:00
開標時間 112/09/07 15:00
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苗栗縣苗栗市清華里豐年路1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如期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苗栗縣苗栗市清華里豐年路15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1月15日前,詳契約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為印刷業,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並應檢附: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 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2.納稅證明文件,3.公會會員證,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經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或於本會親自領購或郵購,郵購請附足回郵並自行估算寄達時間 [資格標開標時間及地點]:112年9月7日下午3時00分於本會二樓會議室辦理資格標開標。 [評選時間及地點]:112年9月14日下午2時30分於本會二樓會議室辦理評選。 [其他]: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餘詳投標須知。 [備註]:機關於採購評選委員會成立後,不論是否已刊登招標公告,均可利用「機關端>政府採購>招標管理>採購評選委員管理>新增委員名單」功能登錄委員名單,資料傳輸後,民眾可利用「民眾端>常用查詢>採購評選委員名單」查到該筆資料。 附記:「廠商於決標前不得與委員就本採購有接洽、請託、關說、行賄或施壓之情形。廠商有上述情形之ㄧ者,適用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七款規定。」如接獲委員通知廠商有上開情形,機關可依政府採購法第十六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作成紀錄,並經委員確認後,依個案事實及上開招標文件規定,就廠商所投之標不予開標、不予決標。 更正說明:修正及抽換估價單及分析表電子檔。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