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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5.51
機關名稱 苗栗縣苗栗市公所
單位名稱 苗栗縣苗栗市公所
機關地址 360 苗栗縣 苗栗市 建功里府前路76號
聯絡人 劉筱敏
聯絡電話 (037) 331911 #223
傳真號碼 (037) 321920
電子郵件信箱 mg39@ml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C510
標案名稱 2024「苗栗火旁龍」系列活動企劃執行暨文宣媒體行銷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8,95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8/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苗栗市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9/21 17:00
開標時間 112/09/22 09:30
開標地點 本所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建功里府前路76號(專人送達請利用上班時間)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活動結束後2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送件資料: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請列印公開於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最近一期完稅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電子領標憑據。 5.活動企劃書1式15份。 二、評選作業流程: 符合本徵選案資格審查之應徵廠商,應於通知之評選日期、地點接受本所評選委員進行評選,其程序如次: (一) 由應徵廠商抽籤決定簡報次序。 (二)廠商提出20分鐘簡報,結束後進行評審提問,再進行10分鐘廠商答覆。 (三)由評選委員依審查標準評分,評選優勝廠商辦理議價。 (四)評選項目及權重: 1.規劃內容之豐富性、可行性及適當性-20%。 2.經費運用之合理性及其效益-20%。 3.規劃內容之創意性-20%。 4.廠商過去承辦相關勞務之經驗及其履約能力-20%。 5.簡報、答詢及對本活動了解掌握程度-10%。 6.人力配置規劃之合理性、適當性-10%。 (五) 參加廠商請自備電腦,本所備有投影機。 三、本案預算金額新台幣895萬元整(含稅),本案「以後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代表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四、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布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 五、領標者請自行估量領、投標往返所需時間。所送之應徵文件、企劃書等資料,本所收件後不予退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苗栗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