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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53.9
機關名稱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單位名稱 管理及職安科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松德路300號5樓
聯絡人 王佑昇
聯絡電話 (02) 27590666 #6438
傳真號碼 (02) 27599687
電子郵件信箱 pma140042@gov.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2016
標案名稱 112年度停車管理員冬夏季制服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82 - 成衣, 毛皮服裝除外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172,75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8/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新臺幣50元(光碟片),自備光碟片或隨身碟至本處領取免付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9/23 17:00
開標時間 112/09/25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5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本公告附加說明(四)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C306010(成衣業)、C307010(服飾品製造業) 、F2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或F1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 【僅須任一項符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檢送樣衣(停車管理員男女2式冬夏季制服1套【男冬夏季襯衫各1件、女冬夏季襯衫各1件、男冬夏季長褲各1件、女冬夏季長褲各1件、男工作帽1頂、女工作帽1頂】)。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開標方式: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二)本公告開標時間係先行審查招標文件所訂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後續階段之評選日期及地點將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 (三)投標書超過本機關公告之預算金額(新臺幣317萬2,750元)者,判定為不合格標。 (四)履約期限: 1、樣衣審核、丈量清冊及丈量時間確認:機關於契約簽訂日起5日內提供機關樣衣予廠商及就投標時所附樣衣須修正之處通知廠商改善,廠商自機關取得樣衣次日起30日內完成樣衣修正並函送機關,並一併提供依服務建議書中所承諾之尺寸/尺碼清單、服裝丈量清冊(含丈量項目表)、機關及各區丈量制服時程表(每區最少應排定2日,第1日上午7時至下午3時、第2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等,予機關審核,俟機關審核通過後始辦理服裝丈量及製作(審核通過樣衣機關封存)。如樣衣修正後送機關審核仍未通過,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次日起15日內改善完成並函知機關。 2、交清全部標的物(現場丈量及貨品製作、運送):機關書面審核樣衣通過通知日次日起110日內交清全部標的物。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2年8月3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2年9月1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