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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74865253
機關名稱 苗栗縣通苑區漁會
單位名稱 會務股
機關地址 358 苗栗縣 苑裡鎮 苑港里4鄰45-5號
聯絡人 陳金源
聯絡電話 (037) 869191
傳真號碼 (037) 869288
電子郵件信箱 tyfpc0521@gmail.com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tyfa112001
標案名稱 112年白沙屯漁港購置曳船道維護設備-鏟土機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機關認為不宜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5苗栗縣政府

補助機關 3.45.2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8/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原因
資訊人員不足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58苗栗縣苑裡鎮苑港里4鄰45-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9/05 17:00
開標時間 112/09/06 10:00
開標地點 358苗栗縣苑裡鎮苑港里4鄰45-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8苗栗縣苑裡鎮苑港里4鄰45-5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0月1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並具備得承攬
本採購之合格文件(CD01990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C
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30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E1020
11土木包工業、F213080機械器具零售業、F113010機械批發
業、F114990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批發業、F114010汽車
批發業、F214010汽車零售業、CD01030汽車及零件製造業,或
其他行業別得以承作本採購標的之業者)。
2.投標時廠商需檢附原廠正本型錄(或影本,需蓋「與正本相
同」之章及公司大小章),並須檢附依本規範製作與原廠型錄
相符之中文規範說明書及就本案規格於型錄上劃線逐條編號標
示以供審查,並提供與原廠型錄無訛(不得造假),否則願負一
切法律責任之保證書(保證書格式不拘,需加蓋公司大小章)。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領購招標文件方式]: 1.自行洽購: 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會會務股出納繳交購置 標件工本費新臺幣200元整後,摯據洽本會會務股標案承辦人 領取招標文件。 2.郵購: 請將標件工本費新臺幣200元整(須使用郵政匯票,匯票抬頭請 開立『苗栗縣通苑區漁會』,現金不受理,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 郵寄至「苗栗縣通苑區漁會」(地址:苗栗縣苑裡鎮苑港里4鄰45-5號)。郵購信封請註明:郵購『112年白沙屯漁港購置曳船道維護設備-鏟土機』招標文件,(郵購者請自行估量郵購所需作業時間)。郵購者須 付回郵票資:每標件新臺幣160元整(快捷郵件),郵資不足不予受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通苑區漁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