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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7.7.79
機關名稱 高雄市左營區新上國民小學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813 高雄市 左營區 大順一路100號
聯絡人 吳肇賢
聯絡電話 (07) 5565940 #31
傳真號碼 (07) 5565846
電子郵件信箱 wjssir@gmail.com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6
標案名稱 112學年度民辦民營午餐財物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3 - 穀粉, 澱粉及澱粉製品; 其他食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9,944,044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3學年度民辦民營午餐財物採購19,647,48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8/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8/22 17:00
開標時間 112/08/22 17:10
開標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順一路100號新上國小一心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6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順一路100號總務處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教育部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b.以上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c.廠商應檢附合格工廠登記證,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本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投標廠商應符合之資格之一部分(米製食品、米加工品),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b.以上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本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c.廠商應檢附合格工廠登記證,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第29條「(一)凡以中式餐飲經營且具供應盤菜性質之……承攬學校餐飲之餐飲業……其雇用之烹調從業人員,……應具有中餐烹調技術士證。(二)前述需持有中餐烹調技術士證之從業人員,應加入當地縣、市之餐飲相關公(工)會,並由當地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公(工)會發給廚師證書。(四)廚師證書有效期限為四年,期滿每次展延四年。申請展延者,應在該證書有效期限內接受各級衛生機關或其認可之餐飲相關機構辦理之衛生講習每年至少八小時。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聲明書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未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者屬不合格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左營區新上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