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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12/08/16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0.5.73
機關名稱
桃園市立平南國民中學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平南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324 桃園市 平鎮區 中豐路南勢二段340號
聯絡人
劉宏俊
聯絡電話
(03) 4392164 # 511
傳真號碼
(03) 4392930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12PN-011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公告更正序號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112年度補助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改善訓練環境及器材設備計畫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4 運動商品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2/08/04 10:00
原公告日期
112/07/21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368,000元
陸萬捌仟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項次 補助機關代碼 補助機關名稱 補助金額
1
3.8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368,000元

陸萬捌仟元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桃園市-平鎮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標的是否包含環境保護產品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3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25110905
 廠商名稱
汀沃克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221 新北市 汐止區 忠三街14巷36號3樓
 廠商電話
(02) 27089470
 決標金額
263,240元
陸萬參仟貳佰肆拾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2/08/11 - 112/11/08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90608323
 廠商名稱
惠友運動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3
 廠商代碼
66917670
 廠商名稱
優得貿易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112年度補助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改善訓練環境及器材設備計畫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汀沃克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263,240元
陸萬參仟貳佰肆拾元
  決標金額
263,240元
陸萬參仟貳佰肆拾元
  底價金額
368,000元
陸萬捌仟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263,240元
陸萬參仟貳佰肆拾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惠友運動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330,000元
參萬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2
  未得標廠商
優得貿易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285,800元
捌萬伍仟捌佰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2/08/11
決標公告日期
112/08/16
契約編號
112PN-011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368,000元
陸萬捌仟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263,240元
陸萬參仟貳佰肆拾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財物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80.5.73
機關名稱:桃園市立平南國民中學
附加說明
一、本案投標廠商計 3 家,開標前合格投標廠商計 3 家,審標結果 3 家符合招標文件規定,其餘 0 家不合格。
二、112年8月4日開標,最低標廠商「汀沃克有限公司」報價26萬3,240元整,報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經需求單位-學務處體育組確認,其總價偏低,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因「汀沃克有限公司」未到現場,主持人宣布「保留決標」,續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第四項,由總務處通知該廠商提出說明。
三、本校112年8月8日平國總字第1120005577號函,請最低標廠商「汀沃克有限公司」提出說明,汀沃克有限公司於112年8月8日(本校收文日8月10日)汀沃克總字第20230808001號函文,提出書面說明。
四、有關汀沃克有限公司所提書明,經需求單位-學務處審視後,認為該說明尚非完全合理,但如繳交差額保證金,尚可避免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疑慮,本校於112年8月11日平國總字第1120005701號函,通知汀沃克有限公司繳交差額保證金。
五、汀沃克有限公司於112年8月11日電匯繳交差額保證金,經本校查證無誤,爰依據政府採購法決標予「汀沃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