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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5.47
機關名稱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單位名稱 陸軍後勤指揮部/陸軍後勤訓練中心
機關地址 324 桃園市 平鎮區 中豐路山頂段2號
聯絡人 李傾城
聯絡電話 (03) 4195815
傳真號碼 (03) 4693593
電子郵件信箱 LTC90687@mail.mil.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GN12009P008
標案名稱 餐桌木製桌面金屬腳等6項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1 - 木製品, 軟木製品, 草及編結材料產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8/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山頂段2號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8/23 17:00
開標時間 112/08/24 09:00
開標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山頂段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定額:新臺幣6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陸軍後勤指揮部/陸軍後勤訓練中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11/24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平鎮山仔頂郵局第22號信箱(以落地郵戳為憑)、2.專人: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山頂段2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乙方應自簽約日之次日起30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交貨地點完成交貨,於交貨前3個日曆天內以電話或書面通知接收單位辦理目視驗收。 (2)目視驗收合格次日起5個日曆天內完成安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投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112年8月16日前以書面提出(逾期提出疑義或不具名者不予受理),另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112年8月24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2.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可至本中心查閱招標文件之書面內容。 3.現場領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130時、下午1330時至17時。 4.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第字09800159220號函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檢附該登記證,屬無效文件。 5.本案禁用大陸地區產品,並禁止僱用大陸地區人士及非法外勞。 6.本案不允許外國廠商投標,但我國廠商得報列外國產品或勞務(中國大陸除外)。 7.等標期間現勘聯絡人(請前1日上午前電話聯繫):江先生02-26773716。 8.本案預算未奉核定,先行開標並保留決標,俟預算核定後再行決標、簽約;如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1項7款規定不予決標。 9.廠商投標前請依「投標廠商投標文件自我檢查表」(如投標須知附錄九)反覆檢視投標文件,以免疏漏。 10. 投標時得檢附電子領標憑據(現場領標者免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後勤訓練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