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76.44.57 |
機關名稱 | 新竹縣新豐鄉公所 |
單位名稱 | 新竹縣新豐鄉公所 |
機關地址 | 304 新竹縣 新豐鄉 重興村新市路93號 |
聯絡人 | 曾先生 |
聯絡電話 | (03) 5591116 #171 |
傳真號碼 | (03) 5578848 |
電子郵件信箱 | 20012436@hchg.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hfe112_20 |
標案名稱 | 新竹縣新豐鄉公所辦理幼兒園112學年度幼兒餐點食材採購案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21 - 肉類, 魚, 果實, 蔬菜,及油脂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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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1,545,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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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同採購標的物。由機關評定為優良廠商者,得予後續擴充一年,期間為113年8月起至民國114年6月底止,預估擴充金額新台幣1,545,600元整(以原契約單價及條件核算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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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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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2/08/1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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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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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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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縣新豐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304新竹縣新豐鄉重興村新市路93號
200元 現金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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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2/08/16 08:30 |
開標時間 | 112/08/16 09:00 |
開標地點 | 新豐鄉公所2樓開標室(新竹縣新豐鄉重興村新市路93號)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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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04新竹縣新豐鄉重興村新市路93號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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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廠商應於112年8月底至113年6月底之期間內以實際上課日為主(不含例假日,依本所幼兒園行事曆而定),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一) 廠商資格:國內登記有案之公司、行號,應為與本標案相關之廠商,具有履約能力,營業項目有蔬果、水產品、家畜家禽、食品什貨等食品批發、零售廠商、即時餐食工廠、其他餐飲業(伙食承包、伙食包作)或其他與食材供應相關業務。且無受政府採購法第一○三條禁止之規定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網入口-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公會會員證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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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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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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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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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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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