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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47.1
機關名稱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單位名稱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機關地址 116 臺北市 文山區 興隆路3段296號
聯絡人 王敏利
聯絡電話 (02) 22399201 #266426
傳真號碼 (02) 22399285
電子郵件信箱 minliwang@cga.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CGA112019
標案名稱 「旋翼型無人機試辦計畫」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6 - 航空器, 太空船及其零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18,571,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後續擴充增購之權利,增購期限自決標次日起至119年12月31日止,增購金額以預算金額978萬9,000元為上限,其範圍以本案履約標的內容為原則。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8/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8/15 17:00
開標時間 112/08/16 10:3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3段29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標價之5%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秘書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10/14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臺灣銀行「晶片金融卡收單系統」,提供廠商轉帳存入中央銀行國庫局國庫存款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臺灣銀行收取轉帳手續費每次1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3段296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外國廠商,指未取得我國國籍之自然人或依外國法律設立登記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或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外國分支機構。允許外國廠商參與投標者,其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如下(如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
(一)外國廠商採用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外國分支機構投標者,其資格條件同我國廠商。
(二)外國廠商採用未取得我國國籍之自然人或依外國法律設立登記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投標者:
1.提出之外文資格文件,應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其認證得由我國駐外代表館處為之。
2.依我國法令規定,屬許可業類者:應於投標時檢附經我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並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其餘詳投標須知第18點第1款第1目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履約地點:本署東沙指揮部、第十三(澎湖)、第五(雲嘉)、第八(屏東)、第一(宜蘭)第七(高雄)巡防區指揮部(詳系統功能需求書) 2.履約期限:各年度完工履約期限如下:(1)112年度:自本案決標日次日起算180日止。(2)113及114年:自機關通知日次日起算180日止。(3)115至119年:各年度機關通知日次日起至12月31日止。(詳契約第7條及採購規範書、系統功能需求書) 3.本案於公告招標前辦理公開閱覽,期限自112年5月23日至5月29日止,衡酌廠商建議,修訂招標文件(詳修正對照表) 4.本次更正公告(112年7月27日)修正投標須知、採購規範書、系統功能需求書、評選須知等文件(詳第2次公告修正對照表),如廠商對上開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日止;至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亦為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海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電話:07-3382118、傳真:07-3382906)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