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51.1.4
機關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單位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鳳林分院秘書室
機關地址 981 花蓮縣 玉里鎮 新興街91號
聯絡人 米光宇
聯絡電話 (03) 8764539 #216
傳真號碼 (03) 8760843
電子郵件信箱 miisea@mail.vhyl.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FL1120706P1
標案名稱 行政大樓、醫護宿舍高壓變電站設備汰換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1 - 電動機, 發電機, 變壓器及其附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736,79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8/08
原公告日 112/07/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975花蓮縣鳳林鎮中正路一段2號
300元整,現金或匯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8/11 11:00
開標時間 112/08/11 15:00
開標地點 975花蓮縣鳳林鎮中正路一段2號本分院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7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5花蓮縣鳳林鎮中正路一段2號本分院行政大樓收發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60日曆天完成交貨及安裝(含運轉測試),並於安裝後7日曆天內完成運轉測試。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廠商設立證明(E601010電器承裝業)。
(2)依工業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團體之證明: 當年度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3)「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投標廠商切結書)。
(4)無政府採購法第101至103條規定之情事。
(5)餘請詳閱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證書。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更正公告說明] 本次更正公告係因原押標金誤植為新台幣7,000元,更正後金額為新台幣70,000元整。 [須知] (一)廠商應於投標前詳細審慎研閱招標文件,俾瞭解履約一切有關事項,如有疑問或需現場勘查,請致電機關聯絡人米先生,電話:03-8764539分機216。 (二)投標廠商應攜帶投標印章及委託代理授權書,依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準時到指定開標場所,以備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如廠商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通信及現場領標;通信領標需附回郵信封及匯款證明單,現場領標請至本院採購組辦公室領取。地點:花蓮縣鳳林鎮中正路一段2號 (二)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web.pcc.gov.tw)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其他]: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1.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政風處/02-27571700/台北郵政99-139號信箱 2.臺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02-28757007/北投郵政2-19號信箱 3.臺北榮民總玉里分院政風室/03-8813141分機252/花蓮郵政30號信箱 4.臺北榮民總鳳林分院政風室/03-8763338/鳳林郵政第8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局11-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