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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56.3
機關名稱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單位名稱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2樓(南區)
聯絡人 林里珠
聯絡電話 (02) 27208889 #8350
傳真號碼 (02) 27595870
電子郵件信箱 av3509@gov.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34
標案名稱 免螺絲角鋼架購置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1 - 辦公室及會計機器,其零件及附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149,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8/08
原公告日 112/08/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8/10 17:00
開標時間 112/08/11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2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2樓研討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3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總收文】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45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僅需任一項符合: CA01020鋼鐵軋延及擠型業、CA01030 鋼鐵鑄造業、CA02金屬製品製造業、CN01010家具及裝設品製造業、F105050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F205040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F113990 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F213080 機械器具零售業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不公告底價。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8月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時或不具名者均不予理會,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8月9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三、本案履約保證金新臺幣8萬元整。 四、本案保固保證金新臺幣2萬元整。 五、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更正公告內容說明: 一、本次更正部分招標文件,修正「契約」及「需求規格書」部分內容,請詳閱修正後招標文件。 二、請已電子領標之廠商重新上網下載。 三、本案領標及截止收件期限:截標時間延長至112年8月10日下午5時止。開標時間:延長至112年8月11日上午10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