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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5.69
機關名稱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351 苗栗縣 頭份市 仁愛里中山路232號
聯絡人 工務課曾兆立或發包中心林麗娟
聯絡電話 (037) 663038 #2110,1302
傳真號碼 (037) 680246
電子郵件信箱 b006@dns.toufen.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D014
標案名稱 112年度頭份市區污水系統建置區域之道路改善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077,382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8/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3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二樓發包中心(頭份市仁愛里中山路232號)
電子領標345元;洽本所價購或郵購5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8/14 17:00
開標時間 112/08/15 09:15
開標地點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二樓發包中心(頭份市仁愛里中山路23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二樓發包中心(頭份市仁愛里中山路232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算1年或契約執行達工程預算金額上限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基本資格: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1)專業技師事務所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包含:
(1)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
b.技師公會會員證。
c.納稅證明文件。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d.納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至少有1人須完成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並領有合格證書及符合回訓規定。
附加說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或等標期辦公時間內向本所財行課出納價購或郵購(郵購請自備回郵信封及預估郵遞時間,匯票抬頭請開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其他]: 1.本採購為複數決標,採購品項分為A項(第一標):委託技術服務費預算金額新臺幣1,088,263元,工程預算金額新臺幣16,000,000元正;B項(第二標):委託技術服務費預算金額新臺幣1,025,794元,工程預算金額新臺幣15,000,000元正;C項(第三標):委託技術服務費預算金額新臺幣963,325元,工程預算金額新臺幣14,000,000元正。 2.服務建議書內容須包含A項(第一標)、B項(第二標)及C項(第三標),請提供1式6份。 3.投標廠商負責人如無法親自出席開標及加減價或議價時,請檢附委託代理授權書,並放入標封內。 4.截、開標日如遇颱風等災變機關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開標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招標品項
招標品項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A項(第一標)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1,088,263元
品項編號 2
品項名稱 B項(第二標)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1,025,794元
品項編號 3
品項名稱 C項(第三標)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963,325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