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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1.3
機關名稱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單位名稱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12樓北區
聯絡人 呂沛漩
聯絡電話 (02) 27208889 #8632
傳真號碼 (02) 27234307
電子郵件信箱 ai-10063@gov.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B23
標案名稱 市政大樓駐衛警維安警備區及周邊空間設備設施更新統包財物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1 - 辦公室及會計機器,其零件及附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750,475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750,47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8/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8/17 17:00
開標時間 112/08/18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地下1樓開標場(駐警隊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2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80日曆天內完成本案所有施作內容(詳需求規範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府頒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投標廠商須同時符合)
(一)E801060室內裝修業:
a.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專業施工廠商及專業設計廠商。
二、廠商納稅證明:廠商就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
(一)營業稅繳稅證明
(二)所得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須知]: 1.本案採總價決標。 2.開標方式: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本案採參考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之採購,資格審查符合者,擇日辦理評審事宜,評審最優者,優先取得議價資格。 4.本案背景介绍、服務內容請詳「需求規範書」;評審作業程序、評審項目及本案參與廠商應提送服務建議書項目內容詳「評審須知」。 5.廠商投標前如欲現場勘查,請向本中心預約時間;聯絡人:02-27258649林先生。 6.本案簽訂契約時,依得標廠商服務建議書所列之單價為原則,如有特殊情形時,得於訂約時由洽辦機關與廠商協議調整之。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民國112年8月7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電話:02-27258632、傳真:27234307、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12樓)提出,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8月1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8.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得經政府電子採購網站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9.收受投標文件時間: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本中心行政組,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