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76.50.34 |
機關名稱 | 嘉義縣文化觀光局 |
單位名稱 | 嘉義縣文化觀光局 |
機關地址 | 612 嘉義縣 太保市 東勢里太子大道158號 |
聯絡人 | 吳國忠 |
聯絡電話 | (05) 3628123 #312 |
傳真號碼 | (05) 3621567 |
電子郵件信箱 | wuogoo@mail.cyhg.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20007555 |
標案名稱 | 嘉義縣歷史建築中央廣播電台民雄分台68、70、72號日式宿舍區修復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
工程計畫編號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12條」將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5,873,526元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39,383,226元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預計金額 | 39,383,226元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否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補助機關
A.25.1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補助金額
39,383,226元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2/08/0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是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2/08/14 17:00 |
開標時間 | 112/08/15 10:00 |
開標地點 | 招標機關會議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90萬元整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612嘉義縣太保市東勢里太子大道158號2樓行政科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開工日起500日曆天內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一)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本項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登記證書。 (三)承攬工程手冊。 (四)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五)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六)投標廠商聲明書。 特定資格: (一)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二)工地負責人累積1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工程工 地負責人經驗,且無不良記錄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人力。
|
||||||||||
附加說明 |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
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