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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5.61
機關名稱 花蓮縣秀林鄉公所
單位名稱 花蓮縣秀林鄉公所
機關地址 972 花蓮縣 秀林鄉 秀林村62號
聯絡人 郭厚成
聯絡電話 (03) 8612116 #607
傳真號碼 (03) 8610171
電子郵件信箱 shlin60@nt.shlin.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KU002S
標案名稱 大同大禮通路步道改善工程委託水土保持監造技術服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800,98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8/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34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43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22元
總計
499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秀林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972花蓮縣秀林鄉秀林村62號
紙本標單每份新臺幣500元整郵購以匯票及貼足雙掛號郵資之大型信封寄達本所(郵資不足者恕不辦理並不負責寄送延誤責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8/17 09:00
開標時間 112/08/17 09:30
開標地點 972花蓮縣秀林鄉秀林村6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2花蓮縣秀林鄉秀林村62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至主體工程驗收合格完成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術顧問機構:公司登記證或機構登記證、水保專業技師執業執照或依技師法第二十四條於技師公會登記之執業技師(具水土保持科、土木工程科、水利工程科、大地工程科等各技師科別、須受聘於投標廠商之執業執照)。
二、專業技師事務所:水保專業技師執業執照。
三、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及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3條所稱提供技術服務之廠商或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且非政府採購公報刊登之拒絕往來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履約範圍為本鄉大同大禮部落。 二、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三、本案開標後符合資格者,本所將於開標日112年8月17日(星期四)上午10時,於本所二樓會議室辦理評選,逕請廠商準備資料辦理簡報。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五、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依政府採購法之招標期限標準第十一條第四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六、本標案之標價以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為主。 七、本案採非複數決標(準用最有利標精神),訂有底價,依評選結果取得最優勝廠商辦理議價,若放棄則由次優勝者遞補。 八、有二家以上廠商為同一優勝序位者,以標價低者優先議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秀林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