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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7.5.93
機關名稱 臺中市立豐東國民中學
單位名稱 臺中市立豐東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420 臺中市 豐原區 豐東路75號
聯絡人 朱昶昱
聯絡電話 (04) 25221743 #5231
傳真號碼 (04) 25248528
電子郵件信箱 q22676@gmail.com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701
標案名稱 臺中市立豐東國民中學112學年度午餐水果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1 - 肉類, 魚, 果實, 蔬菜,及油脂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747,6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747,6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期間: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0日。金額:以教育局後續補助每人之金額。數量:如午餐團膳採購招標基本需求之供應人數。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7.4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747,600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7/31
原公告日 112/07/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8/09 17:00
開標時間 112/08/10 09:00
開標地點 本校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豐東路75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供應至113年7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蔬果批發業(F101130)、農產品零售業(F201010)經政府合法登記之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為證明文件),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已奉核定若屆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報價單,則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九條暨「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之規定公開徵求取得之廠商為對象改採限制性招標(不受三家廠商投標限制),並以廠商提供之報價單,擇符合需要者進行議價方式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立豐東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